子曰:善人为邦百年,亦可以胜残去杀矣。诚哉是言也!
详解:这一章,千古以来错解无数。最离谱的是,基本都把“善人”当成“好人”来解,“善人为邦百年”竟然可以解释成“好人为邦也要百年时间”,简直胡解到了极点,根本连文言文最基本的语法都没搞清楚。朱熹虽然知道“为邦百年,言相继而久也。”却把“去杀”解释为“民化于善,可以不用刑杀也。”实在是不得要领,把“善人”和“胜残去杀”的语法并列关系给完全搞混了。
其实,这一章是接着上一章“子曰:好勇疾贫,乱也。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”来的。“好勇疾贫”和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”的乱相,可不是指一般的乱相。“乱”,在音乐和文学上是指乐曲的最后一章和辞赋的最后一段,引申为最后的乱相,对于国家来说,这种最后的乱相就是亡国之相。那么,怎么才能“不相”这亡国之相而“为邦百年”,让国家长治久安?必须要“善人”和“胜残去杀”。只有这样,才是“诚哉是言也!”,这话才是真实无谬。
之所以都错解这句话,主要是没搞清楚其中的语法结构。“亦可以胜残去杀矣”,“可以”是“可”+“以”,“以”是介词,全句是“以胜残去杀亦可矣”的倒装。“善人为邦百年,亦可以胜残去杀矣。”的意思就是“善人”可“为邦百年”,“胜残去杀”亦可“为邦百年”。“胜残”、“去杀”都是动词+名词的结构,而“善人”也是。这三个词的语法结构是一样的,“残”、“杀”名词化了,而“善”是动词化了。这种词性的活用,在文言文里极为常见。
“胜残”、“去杀”,是两个意思相仿的词并列而成,简单说就是“战胜残暴、制止杀戮”;“善人”,就是“使人善”,“善”就是好的意思。“亦”,“腋”的本字;“可”,相称;“亦可”,像人的两腋一样一体而相称。“善人”和“胜残去杀”,其并列是一体的,如两腋之于人,双翼之于鸟,钱币的两面之于钱币。“善人”和“胜残去杀”,其实就是上几章所说的对“贫富之相”的“不相”。对“好勇疾贫”和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”乱相的“不相”,也就是对“贫富之相”的“不相”,“善人、胜残去杀”,才可能“为邦百年”,让国家长治久安。
“胜残去杀”,是针对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”,是针对为富不仁的“富者”,包括贼王暴君、贪官污吏、奸商恶霸等等,所谓杀一暴君而救亿万者乃真大仁矣;“善人”,是针对“好勇疾贫”的“贫者”,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、扩展他们的生存空间、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等等,都可以归之于“善人”之数。但必须强调的是,站在人和社会的整体角度,没有一个人是在任何方面都是“富”者,也没有一个人在任何方面都是“贫”者,但对于现实中的国家来说,经济、社会地位、权力等角度的“贫富”之相才最具有现实力量,这点也是不能忽视的。
孔子、《论语》在两千多年前已经明确提出了让国家长治久安的六字箴言“善人、胜残去杀”,这三组字是相互相成的,不可能光“胜残去杀”而不“善人”,也不可能光“善人”而不“胜残去杀”。对于“胜残去杀”来说,只有“胜残”才能“去杀”,所谓“庆父不死、鲁难未已”,不“胜残”是不可能“去杀”的。
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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